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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冯晋   发布时间:2010-11-30   


一、统计对象:教职工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及未在科研处备案的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成果证书等。

    二、统计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上报材料:论文交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内容)两份,著作、教材、三大检索收录证明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申报者将材料一式二份交学院,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统一上报科研处。其他部门职工的材料由所在部门统一报科研处审核。要求:1、请各位老师在封面上标注作者排序和期刊级别;2、各学院必须将上报材料留存在本单位一套,建立本单位的科研成果材料档案)。

 四、录入方式:由教职工本人登录数字化校园进入科研论文著作申报系统中录入。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访问地址

l        登录数字化校园

l        在“科研”à“论文著作申报系统”填写论文或者著作申报信息

2、名称填写规范:

l        如果名称中存在汉字,则在汉字输入状态下输入

l        如果名称中存在英文字符、符号、数字,则要求在英文状态下输入

3、发表日期或者出版日期

日期要求选择准确的日期(与杂志上日期一致)

4、在保存前注意核对,保存后申报者将不能修改。

五、上报时间:网上申报录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6月13日(星期一)-6月19日(星期日),过时将关闭该系统。各学院审核时间为6月20日(星期一)-27日(星期五),请各位老师务必于6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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