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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冯晋 发布时间:2010-07-14
根据学校庆祝2010年教师节活动安排,学校将在教师节对从事教学工作或学校工作满三十年(截至2010年9月10日)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十年教师情况简表》(见附件1)或《学校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情况简表》(见附件2),于2010年7月15日下午3:00前交办公室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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