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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满三十年或学校工作满三十年的在职职工填表通知

发布人:冯晋   发布时间:2010-07-14   


根据学校庆祝2010年教师节活动安排,学校将在教师节对从事教学工作或学校工作满三十年(截至2010910日)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十年教师情况简表》(见附件1)或《学校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情况简表》(见附件2),于2010715日下午300前交办公室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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