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颖 同学:你好!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理工发〔2020〕72号)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你因第2条
□1.学习年限超过6年
□2.休学期满或因联合培养保留学籍期满,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
□3.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4.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经学院审查、教务处核实、校长办公会2023 年 5 月 19 日 第 6 次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做退学处理。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办法》(重理工学〔2017〕47号)的有关规定,若你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将对你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并告知申诉人。你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处理决定生效。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理工发〔2020〕72号)第三十四条 “退学学生应在学校5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离校。档案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之规定,请学生在5日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学生办理退学后,将不再具有学校学籍,同时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退学操作,学生将无法回校继续学习。
特此告知。
重庆理工大学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