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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9-30   


2021级、2022级、2023级: 

     为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填报,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将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学院严格按照《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坚持客观、严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要求全程公开,并进行结果公示。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班级评议并公示、学院评审公示、学校终审复核公示。

三、申请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级(专业)前10%(含10%)。

(6)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2023-2024学年智育测评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认定部门盖章确认。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级(专业)前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3.2023-2024学年智育测评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三分之一,但均位于前5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认定部门盖章确认。

四、评定程序

 阶段

时间

工作事项

第一阶段

9月30日-10月7日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班导师、班长、学习委员+20%学生代表)并进行公示(公示模板参考附件8),本人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纸质申请表并填写好附件10交至学委处

2.10月5日前班级进行条件审核和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2日(公示模板参考附件8、9)。

3.10月7日前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获推选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

第二阶段

10月6日-10月7日

      1.班导师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在线审核申请。确保各班导师在线审核之后上交相应材料。

      1. 10月6日前,各班级提交材料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学调部各邮箱。

(21级:2729604533@qq.com

22级:2758197113@qq.com

23级:308143051@qq.com)

     2.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7日14:00-16:00交到竹轩活动室(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严格审核材料、参评学生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规范。

第三阶段

10月8日-10月9日

    学调部汇总核查申请材料提交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组织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答辩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审查,并形成评审报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

10月10日-10月12日

    学院公示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要高度重视学生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

初审名单表需由条件审核学生代表以及班导师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文件备注:9位班级代码-《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依据《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完成表格填写工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2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初审名单表需由民主评议学生代表以及班导师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文件备注:9位班级代码-《202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依据《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6)完成表格填写工作。

(三)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分开提交。

纸质材料的顺序:初审名单表、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其中按照年级、专业顺序整理《初审名单表》,并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对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排序。

六、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学院共4个名额,按照规定,国家奖学金不进行年级和班级分配,由学院集中统一评定,并最终报学院评定小组审议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1个固定名额分配(上年度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者先进团支部班级每班增加1个名额),并最终报学院评定小组审议。

年级

参评班级数(每班1个名额)

校级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个数

年级统筹分配名额数

总计

2021级

15

8

2

25

2022级

13

4

2

19

2023级

13

2

2

17

合计

41

14

6

61

校级先进班集体或者先进团支部班级为:

校级先进班集体:121030201、121030601、121030701、121030702、121030703、122030201122030301(7个)

校级优秀团支部:121030101、121030301、121030601、121030705、122030201、122030301、122030602、122030704、123030201、123030102(10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122030201(1个)

(注:同时获得先进集体的班级,只奖励1个名额;年级统筹名额由评定小组在年级范围内综合评议。)

七、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在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由符合条件的候补人员进行递补,同时影响学院下一年度配额。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大、学生关注度高,学院应从严要求、认真审核,努力树好学生典型,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的效果,进一步夯实我校优良学风。

咨询电话:6256307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附件7:对“表现优秀”的判定方法

附件8:国家奖学金公示模版

附件9: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公示模版

附件10:计算机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统计表

 附件11: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

 附件12: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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