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学习、积极实践、锻炼成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8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学生先进评选表扬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
(四)先进班集体
(五)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六)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八)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奖项。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专业前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班级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专升本”毕业学生的在校期间包含专科学习阶段)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优胜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3名(下同)(体育竞赛前5名)确定;
②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6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各类别市级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占学院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四、推荐通报程序
(一)推荐为市级先进候选人的名单应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报送。
(二)学校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委。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表(样表见附件3/4/5)“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请按附件要求另附详细事迹材料。
2.相关获奖证明材料请附后。
3.(1)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填写附件3、6、7。
(2)优秀毕业生(研究生)、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优胜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填写附件4、6、7。
(3)先进集体填写附件5、6、7。
六、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学院推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透明度,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应及时公示,各班级和学生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2.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推荐人选确定后,学校将进行公示,并经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市教委。
3.申请材料提交: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5年4月6日下午4点前提交;
(2)电子版附件6:评审汇总表;
(3)附件3、4、5:市级先进推荐表;
(4)附件7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彩色扫描件或者原件照片);
(5)个人文件命名为:姓名-重庆市2025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材料;
(6)请注意申请提交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
4.个人材料由个人发送相关推荐表和证明材料至以下负责人处:
(1)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优胜个人: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联系人:王滢,邮箱:1305655883@qq.com。
(2)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联系人:刘人源,邮箱:468402880@qq.com。
(3)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学院青协,联系人:联系人:庾桂花,邮箱:1318345582@qq.com。
(4)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联系人:邹宇航,邮箱:727955242@qq.com。
(5)评审汇总表附件6由班级负责人汇总发送到: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联系人:联系人:郑钦元,邮箱:2718397130@qq.com。
(6)研究生类学生先进申请统一提交至研究生会组织部处,联系人:祝欣卫,邮箱:493740593@qq.com。
5.按时报送各项材料。各组织整理收到的申请审批表,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核实汇总表和审批表中的情况,于4月7日(周一)上午9:00前报送分团委副书记张芳绮处。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563071
王老师,联系电话:6256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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